近日,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示范企业“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山东省副省长李兆前为其授牌。
国家示范企业认定标准主要有3项,即:企业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新药,有国家GMP认证资质;有较强的新药研发能力,具有专业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有正在研究或正在生产的新药品种;已与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所属各单元平台或其他14个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签署合作研发新药协议。东阿阿胶现有过5亿元产品2个,5个产品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8个产品获省部级质量、科研成果奖,2个产品被评为“中国知名品牌”,6个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个产品认定为国家秘密技术。承担了12个国家级科技项目,并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申请发明专利8项。
国家示范企业认定旨在加快医药高层次人才向山东省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和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产业化示范企业聚集,把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加速建成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新药创制平台,省科技厅在全省540余家制药企业开展了“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认定,经严格筛查确认20家制药企业。其中,中药厂家共有东阿阿胶、绿叶制药有限公司和鲁南制药集团公司3家企业。经认定的示范企业可享受国家新药大平台的一切优惠待遇、享受省级财政对新药大平台的匹配支持等培育措施。